持赞同意见者或者通过否认一般人格权的基础是人的尊严,或者通过论证法人也具有独立的价值,来论证法人享有一般人格权的合理性。
这种消极后果便属于微博实名制之直接作用的范畴了。例如,发私信功能起到的是两个微博用户之间私人通信的作用,更接近于QQ等网络即时通讯工具。
笔者认为,这是微博实名制之于微博用户最大的作用。概言之,微博实名制虽然是一种实现内容限制的方式,但其可能造成的消极后果是显而易见的。显然,我们可以看出,所谓微博实名制的关键点乃是注册,而非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容。笔者相信,制定《若干规定》的初衷是良好的,但是,在微博实名制的合法性并未得到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匆匆出台的《若干规定》是否能起到预期的良好效果仍不确定,甚至有可能会适得其反,阻碍微博的发展。而在实行微博实名制之后,发表违法言论被查处的几率大大提高,以致于微博用户们在发表言论时都要小心谨慎,不能肆无忌惮了。
有些方式是不被认可的,如当今美国便有禁止事前抑制的原则,即认为对于表达行为在其发生之前不能予以制约或禁止的原则。因此,出去单纯浏览以外,《若干规定》对于微博的其余功能都一刀切式地要求实名制,实在有值得商榷之余地。[25]Tom Downey, supra note 1.[26]Ibid.[27]See e. g.,Robert Post, Law and Cultural Conflict,78 Chi. - Kent L. Rev. 486 (2003). 出处:《中外法学》2011年第4期 进入专题: 隐私权 言论自由 人肉搜索 。
自杀前在死亡博客中贴出了丈夫和第三者的照片。[24]中国的网络社区成为了一个伦理共同体。人肉搜索的巨大力量引起了人们对于规制的广泛讨论。比如在王菲姜岩案当中,网民最终不但要谴责王菲本人,而且要对于王菲的父母进行批判。
各种社交网站的出现可以使人很快地与各方人士建立朋友关系,了解他们的资料、喜好以及其他信息。其核心乃是如下命题:公仆没有隐私权。
在这类问题上,私与公的区分模糊不清。虽然在中国具体法律上,隐私权并未具有法律文本上的明确性,但作为一般的法律理念,隐私权被接受下来成为一种规则。比如很多影视明星,他/她们的隐私是娱乐新闻的焦点,甚至是自身出名的重要噱头。婚姻因而被想象为个体身体的自由结合。
前者的例子有个人的裸照、身体缺陷以及个人情感生活史等等。人肉搜索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甚至引起了国外媒体的报道。网友展开了人肉搜索,王菲在网上被通缉、追杀。[2]人肉搜索既是对被搜索人个人信息的披露,也是对被搜索人行为的惩罚。
在性解放、权利话语以及个体自由、个性凸显的时代,隐私权成为了涉及婚姻和性道德的人肉搜索事件中主要的辩论理由。互联网的出现不但使得人的社会关系更加紧密,并且使得社会关系更加扩大。
第二类事关社会道德问题,此类人肉搜索一般是网民对于侵犯其道德情感的人物及其行为进行搜索和谴责的行为。两者在人肉搜索问题上的冲突在另一种意义上乃是私权利与公权利的冲突。
两种实质价值之间的冲突构成了人肉搜索规制的根本困境。关键词:隐私权/言论自由/人肉搜索/规制/中国网民文化人肉搜索成为了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在当代中国对于隐私权的想象当中,隐私权乃是个体自由、尤其是免受国家和社会干涉的消极自由的最终体现和根本需求。[5]互联网的出现只不过增进了人们人肉搜索的技术条件。自我的主体性由网络所建构和影响。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留下了太多的可供日后检索的信息记录。
支持人肉搜索的人们则诉诸另外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即言论自由权。一、数字化信息与社会化网络人肉搜索是数字化网络环境下的新生事物。
在这种理解方式当中,人肉搜索非法披露了被搜索人的个人信息,极大地侵害了被搜索人的隐私权。从互联网技术的角度来看,人肉搜索肇始于web2.0在中国的兴起。
在目前的讨论当中,隐私权是规制人肉搜索的最大理由。[4]http://www. zjrd. gov. en/portal/Desktop. aspx? PATH=c nz j rd/ sy/ syxxllnewG _ id=c48dfbdc-ee71- 4a65 - a657 - 9b2aa70d052fT id = Cms_ Info,最后访问日期:2011年5月1日。
从技术意义上而言,人类社会已经实现了全面监控每个人的可能。对于祖宗八代和历史问题上天入地的追查其实就是前数字化时代的人肉搜索。人对于自己身体信息的控制乃是独立于社会和国家之外的。[23]对于维护群体道德的目的而言,网络上的大批判和大揭发乃是一种耻辱刑。
中国网民并不认同个体主义的身体自由文化。对于诉诸隐私权的一方而言,婚外情的相关信息确乎是私事:一个人的恋爱和性生活跟其他人有什么关系?对于诉诸言论自由的一方而言,婚外情乃是一种涉及公共道德和社会伦理的行为,乃是公事。
数字化和互联网也增加了我们的生活内容:在论坛里参与讨论,在博客上抒发自我,以及在社交网络上寻找乐趣都是体现。该信条实际上是说:在我拥有的房屋场所中,我的行为和思想不受任何人为干涉。
人肉搜索侵害被搜索对象的隐私权,主要是擅自公开、传播他人的私人信息,例如将他人的相片、电话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以及侵入他人的私人生活空间,破坏他人私人生活的安宁权。中国法院在王菲姜岩案件中首次明确地将隐私权规则适用于人肉搜索案件。
网民的回应则是:我道德上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我不怕人肉搜索。在具有代表性的王菲姜岩事件当中,有婚外情行为的丈夫王菲在其妻子跳楼之后受到了网民的人肉搜索:其个人身份、工作信息乃至家庭住址很快被公诸网络,甚至其父母的家庭住址和身份信息也被网友公开。人肉搜索是公民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的表现形式之一,在客观上能够对不符合道德观念却不违法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7]参见梁晨:‘人肉搜索的社会机制与商业模式,《互联网法律通讯》第4卷第1期。
并且法院将隐私权应用到了网络环境中:考虑到信息传播速度和范围,法院认为网上信息披露行为在将个人信息传播到互联网上,使得信息超出特定人的范围而为不特定人所知晓,即构成隐私权侵犯行为。[4]无论是在司法判决还是在立法提议当中,对于人肉搜索的规制理由大部分诉诸的是个人的信息隐私权。
谷歌也会通过分析你的网络使用记录来判断你的喜好,以此给你提供它认为适合你的广告。社会多元还意味着多元的价值及多元的共同体之间的原则性分歧,甚至由这些原则分歧引发的暴力性冲突—无论是实际的暴力还是隐喻的暴力(比如网络暴力)。
中国网民文化中另外一种对于社区道德违反者的惩罚更为有意思。将人肉搜索放人隐私权的框架中进行处理之后,对于人肉搜索中所涉及的具体信息就需要区别对待,分别处理。
手机:18900000000 电话:010-12340000
邮件:123456@xx.com